重磅!入户政策将有多项变动,事关很多人!
近日,佛山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征求《佛山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社会公众意见的通告,对佛山市户口迁移政策进行调整。
进一步完善引进人才入户政策,加大对人才的支持和服务力度。
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修订、完善引进人才入户政策。经市(区)人才主管部门确认符合引进人才入户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可以在工作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申请入户,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和父母可以随迁。
坚持存量优先原则,将在珠三角城市群的就业年限纳入同城化累计,解决在我市稳定居住就业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入户问题。
在珠三角城市(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合法稳定就业缴纳社保累计满3年,且最近2年连续在我市稳定就业缴纳社保、有合法稳定住所(含自有产权住宅房屋或经政府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租赁住宅房屋)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入户。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以随迁。
以人为本,夫妻投靠不受婚龄、父母投靠子女不受年龄限制。
在我市自有产权住宅房屋(含本人、配偶、子女或父母的自有产权住宅房屋)的本市户籍人员,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父母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请入户;未成年子女及全日制在校成年子女和成年子女照顾父(母)亲,以共同居住生活为条件,允许1名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投靠入户。
理顺落户渠道,实现租售同权,确保符合政策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均能入户。
落户地址顺序为: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在房屋地址登记户口;租赁政府所有权房屋的在房屋地址登记户口。实际居住地非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或租赁政府所有权房屋的,按照《佛山市集体户口管理规定》在相应的集体户登记户口。
从2022年起取消原有的购房入户过渡期政策和高明、三水区的积分入户政策。
市内户口迁移。
以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为条件,本人、配偶、子女、父母等可在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
具体的户籍管理细则由市公安局根据本方案及上级有关政策文件制定实施。
因地制宜,实行地区差异化政策,在高明、三水区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促进全市各区户籍人口均衡发展。
最近1年连续在我市高明、三水区就业缴纳社保,有合法稳定住所(含自有产权住宅房屋或经政府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租赁住宅房屋)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可以在就业所在区申请入户,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以随迁。入户后2年内不能在市内跨区迁移。
点击文末左下方“阅读原文”,查看详细《佛山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入户佛山的几种方式
你一定要知道
在新政策正式出台前,如果你想入户佛山,这几种方式一定要知道↓↓
一、直系亲属投靠入户
被投靠方属我市户口,在我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全日制在校学生不受年龄限制)和父母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请入户。成年子女照顾父(母)亲,以共同居住生活且户内无其他成年子女为条件,允许一名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入户。
二、稳定居住就业入户
在我市居住满3年(连续办理居住证3年或以上)、合法稳定就业满3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或连续经商满3年,可互补叠加),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和父母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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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积分入户
持本市有效居住证,在我市连续按月缴纳1年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期间保持参保状态的新市民,符合相关条件的,可在其居住地申请积分入户(不含港澳台居民)。入户佛山?先看这里→
四、录用、招聘、调动入户
经市(区)人才管理部门批准引进的各类人才,或经市(区)组织部门、人社部门、人才服务机构确认,市(区)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录用、招聘、调动到我市的公务员、各类在职人员、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经批准的先落户后就业人员,以及经批准的随迁人员,可以在工作所在地申请入户。工作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可在实际居住地申请入户。
五、高技能人才入户
已在我市办理居住证,且已由就业地所在区人社部门签发《佛山市高技能人才入户卡》的,本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可申请入户。
2021-10-08
2021-10-06
2021-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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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04
南海发布微信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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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09